关于印发《神彩网艺术学优势学科建设项目关于资助教师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管理条例》(修订本)的通知

文稿撰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2-18浏览次数:31

神彩网艺术学院

苏艺【2013】11号   


    各系、室、中心:《神彩网艺术学优势学科建设项目关于资助教师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管理条例》(修订本)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神彩网艺术学院委员会

神彩网艺术学院

2013年11月18日

 

神彩网艺术学优势学科建设项目

    关于资助教师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管理条例(修订本)


根据《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0〕118号)、《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苏学科办〔2010〕1号)、《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0〕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神彩网艺术学优势学科项目任务书》。为确保艺术学优势学科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鼓励神彩网艺术学科在编教师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特制定本条例。

一、神彩网艺术学科在编教师在神彩网核心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2010年修订版)一类期刊发表3000字以上论文,给予8000元的资助;神彩网核心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2010年修订版)二类核心期刊(《神彩网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除外)及其他CSSCI期刊发表的3000字以上论文,给予4000元资助。

二、所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否则不予资助。

三、申请资助时,须出示论文刊发期刊原件,并提供论文刊发期刊的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交艺术学院优势学科建设办公室存档。

四、本项资助可用于以下支出项目:

1、论文发表的版面费、审稿费等;

2、差旅费,该成果在研究工作中的外出考察、调研的交通、住宿费;

3、材料费,该成果在研究过程中所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电脑耗材等低值易耗品;

4、劳务费,该成果在研究过程中,研究生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的劳务支出。

5、专家咨询费,该成果在研究工作中支付给外聘专家的咨询费用。

其中1、2、3项支出须提供正规发票,经艺术学院优势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艺术学优势学科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由本人去财务处报销。4、5项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学子卡卡号,专家的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到艺术学院优势学科建设办公室统一办理支付手续。

五、本条例由艺术学院优势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2年7月起施行,实施周期至2013年12月30日。